关于提交重点科研平台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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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章竹依


各科研平台: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6】3号)要求,现组织各重点科研平台报送2026年度工作计划、成员名单及经费预算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1.2026年度工作计划。应围绕平台申报书确定的方向,并参照科研平台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制定;

2.平台成员名单。每位成员参与平台数量不超过2个,若某成员参与两个平台,年度考核时该成员当年科研成果平均分摊至相关平台。

3.建设经费预算。经费适用范围参照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6年3月2日(星期一)前提交。

三、平台名单

序号

平台名称

平台类别

1

浙江-韩国智能设计联合实验室(绍兴市数智创新设计研究中心)

浙江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

绍兴市旅游经济与发展研究中心(绍兴市旅游经济与发展研究院)

浙江省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绍兴市新型重点专业智库)

3

绍兴市布商研究中心

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4

绍兴越地文化基因解码与利用研究中心

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联系人:章竹依

联系电话:81112536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平台年度工作计划(模板)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平台经费预算表(模板)

附件4:科研平台成员名单

科研部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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