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由于学院2019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相较去年有一定的变化,在科研工作方面除优秀奖以外,还增设了优良奖与鼓励奖,因此,科研部对相应的评选实施细则做了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如有意见,请于12月25日前反馈至科研部。
联系人:王灵恒 81112760
下载: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二级学院科研过程性指标考评及科研工作单项奖评选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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