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 重点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9〕63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支持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后劲大、改革成效突出、特色优势明显、人才培养质量高的市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引领带动全市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提升在绍高校在省内同类学科专业领域的影响力与竞争力,努力跻身省级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一步发挥在绍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作用。
二、遴选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
2.坚持分类建设。面向所有在绍高校,同时重点支持服务于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生命健康、“八大万亿”产业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学科、专业,鼓励分类发展、特色办学、追求一流。
3.坚持示范引领。引导高校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加快布局未来战略必争领域和绍兴重大发展战略急需的学科专业,推动学科专业一体化协同发展。
三、申报条件
申报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的项目,应在全市高校同类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具有较好的科研、教学和实习实训基础,专业建设的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较高,人才培养模式基本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教风良好、团结协作的教师队伍,社会整体评价较好。具有多渠道争取经费资助的能力,同时所在院校能保证提供不低于财政拨款1:1的配套资金。
近3年该学科、专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发生严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的。
四、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围绕学校发展战略方向和主攻重点领域,科学谋划学科专业建设长远规划,进一步聚焦学科专业,进一步聚力资源投入,进一步聚神质量提升,系统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
2.申报学科请填写《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申报表》(附件2)、《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6日16:00前将材料报送至科研部(行健楼315),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eyanbu@zzjc.edu.cn。
3.之江学院的推荐名额为1个(附件1),各学科向科研部提交申报材料后,科研部将组织专家评审评议,并就上报的学科作出推荐排序,获推荐的学科于9月25日前通过绍兴市高等教育网(http://gdjy.sxsedu.net/)的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平台上报(逾期视为弃权,不再补报)。
五、评选实施
1.2019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立项7个、重点专业建设计划立项23个。若有学校未申报足额,则按比例减少相应的数量。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会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审核并公示后实施。
2.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5年,重点专业建设周期为4年,并根据《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附件4)获得相应的专项建设资金。
3.市教育局将加强对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的建设过程跟踪,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对于学科专业建设不重视、建设成效不明显、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对于申请撤销或停止招生的,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将对相应学科专业建设点予以撤销。
绍兴市教育局高教处联系人:王子涵 联系电话:85093036
学院联系人:王灵恒 联系电话:81112760
附件下载:
1.《2019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申报名额分配表》
2.《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申报表》
3.《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
4.《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5.《关于开展2019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 重点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