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位老师:
为提升学校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能力,提升优秀青年教师和团队科研业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学校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引导科研发展方向,促进科教融合,提升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重点支持学院博士点申报、重大平台建设工作,根据【浙工大发〔2026〕1号】《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类型包括重大培育专项、重大出版专项和优秀青年学者专项三种类型。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吸纳在校优秀学生参与,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科教融合。
(一)重大培育专项。该专项以牵头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为培育目标,重点资助科研团队聚焦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科研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发表中文权威期刊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二)重大出版专项。该专项以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为培育目标,资助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对学科发展或社会实践具有显著影响的科研成果以专著、系列丛书、高水平译著等形式出版。成果书稿要求已完成80%以上,且符合文件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后期资助立项的成果一般不再重复资助。
(三)优秀青年学者专项。该专项以立项国家级项目和产出高水平成果为培养目标,重点资助具有创新能力、有产出标志性成果潜质的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项目负责人要求近三年申报过国家级项目,且第一作者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恪守科学学术道德,学风端正,发展潜力大;
(二)学术思想新颖,理论根据和前期工作基础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
(三)主要研究内容与已获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校内重大项目培育等资助项目不重复。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
三、申报形式
1.申报博士点单位。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限额:重大培育专项或重大出版专项1项、优秀青年学者专项2项),各教师、科研团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上报学院,学院评审并排序后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汇总表》上报送学校社科院。
2.未申报博士点单位。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各教师、科研团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上报学院,由学院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汇总表》集中报送至学校社科院统一评审。
四、申报材料与截止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工作,并于2026年4月13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A3双面打印,骑马钉装订)一式1份和《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汇总表》盖章后送至行健楼314室(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科研部,重大出版专项需同时上交书稿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铮铮,联系电话:0571-85290513
联系地址:屏峰校区健行楼B座413室
科研部联系人:樊老师 0575-81113166 之江行健楼314室
附件:
1.人文社科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
2.人文社科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