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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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部)、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意见》和省社科联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结合十五五时期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需要,省社科联决定建立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要求,加强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锚定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和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需要,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荐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为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须全职在浙江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学风作风优良。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

3.健康状况良好。活跃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一线,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111日及以后出生),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4.学术造诣深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较大。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或作品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入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

5年内(202111日以后),新立项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结项获评良好及以上等级。

省特级专家及入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70周岁(195611日及以后出生)。

符合第1—3条的原十四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全部入选,无需再次推荐【该名单会点对点通知到各单位】。

三、推荐方式和要求

1.由各单位汇总报送符合条件的专家,不限制推荐人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名单梳理、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等工作,确保人选质量。

2.符合条件的专家应请同时于224日前更新大成集智系统内的个人信息及成果https://dcjz.zjskw.gov.cn/spoink-web/#/centerlogin),未在系统注册的学者请及时注册。逾期未更新个人信息的,将影响后续遴选工作。

2.各单位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学校将进行统一公示,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3.请各单位于27日前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推荐表》excel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zhyfan@163.com

社科院联系人:项小雨,skc2@zjut.edu.cn,屏峰校区健行楼B413室。

科研部联系人:樊老师

附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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