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93号)等有关规定,杭州市科技局现启动2026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突出目标导向与自由探索相结合,面向“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杭州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
二、受理类型
2026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一)重点项目
项目负责人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已取得突出成绩,围绕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开展前瞻性、综合性研究。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青年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水平,通过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截至2025年1月1日,申请人年龄未满40周岁。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的,可以申请基金资助: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申请人同一年度限申请1项基金项目,且申请和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申请基金项目涉及与其它单位合作研究的,合作研究单位限1家。
四、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本次申报通知相关要求,重点项目对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中明确的研究内容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青年项目鼓励自由探索不设申报指南。各依托单位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采取限额申报。
(一)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强化科研诚信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杭州市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
五、校内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意向摸排
请有意向的项目申报人登录科研系统http://172.16.11.173,点击页面最上方“科研项目申报→2026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意向统计→开始填写(填写时间为通知发布起至9月18日止)。(注:因项目申报限额,且项目最终审核提交时间紧张,拟申报本次杭州市基金项目的申报人必须进行申报意向填报,逾期新增的申报人员不再受理,请各部门做好申报统计)。
(二)校内限额推荐安排
科研院将视申报统计情况分配限额,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务必登录系统填报申报意向。
(三)系统填报
系统填报要求将根据限额推荐名单另行通知。
六、业务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
省级项目办公室 李露洁 88320515
之江科研部联系人:
樊老师 0575-81113166
杭州市科技局联系人:
(一)申报系统咨询
项目管理中心 姚炳兴、周艺哲 88212414 88211920
系统技术支持 王楠 85151402
(二)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合作处 朱海锋85255638 谭皓文8525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