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绍兴市基础公益专项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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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为强化基础和公益领域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社会民生科技创新。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绍兴市基础公益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等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医疗卫生、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碳达峰碳中和等社会民生公益领域科技创新(农业类基础公益项目在科技强农专项申报)。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组织方式

支持“揭榜挂帅”制、自主申报两类形式申报,可结合实际任选一类。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聚焦攻关支持方向,自主申报科技项目;

2.揭榜挂帅。按“发榜、揭榜、评榜、奖榜”流程完成项目申报立项。具体参照2024年绍兴市“三位一体”产学研协同攻关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三、经费扶持

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立项数一般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5%,扶持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滨海新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立项的重点项目,市、区各承担50%支持经费;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立项的重点项目由属地财政全额保障。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公共创新平台等相关公益性单位为申报主体。

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具备项目所必备的科研投入、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研发、财务等制度规范,应在单位财务系统独立建账核算研发费用。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如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由申报单位出具赋予其管理项目实施的授权书。

4.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近2年内(申报截止之日前)在知识产权、科研诚信、环保、金融、安全生产等方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5.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高校、医院不受此项限制),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6.基础公益类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由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或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后,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推荐限额详见附件1,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向属地科技部门或归口管理单位申请实名注册,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我院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合同签订。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申报单位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在线打印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合同书一式四份,由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六、其他要求

1.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计划或专项。

2.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涉及基础研究、医药等领域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3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应用类基础公益项目需约定科技成果转化目标。

七、联系方式

项目统一受理咨询:市科技局创新处马自然89175663

科研部联系人:曾秀娟 0575-81112536



附件1:2024年绍兴市基础公益专项项目推荐限额.

附件2:2024年绍兴市基础公益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之江学院科研部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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