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截止1月4日

  • 发布时间:2022-12-09 
  • 浏览次数: 
  • 文章来源:

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一)本届评奖,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具体申报名额以浙江省教育厅后续下达的通知为准,各学院(部)需在汇总表中排序后报送。各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需交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上传。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也无需为此注册个人账户。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所在学院。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学校将按照教育厅的上报时间和申报名额,组织专家进行校内推荐,优先推荐选题具有重大意义,成果具有重大创新,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已经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的成果。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所有拟上报的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单位公示时,对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中名称敏感、不宜对外公开的,须做脱敏处理。公示后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及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要按照《申报汇总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申报评审表》建议使用Windows版的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和WPS;如果《申报评审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评审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评审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序号

进程

时间

提交材料清单

学院(部)

个人

1

申报摸底

截止12月14日

电子版《申报情况汇总表》

/

2

校内申报

截止2023年1月4日

①纸质申报汇总表(排序)1份

①申报评审表1份(A4纸双面打印)

②电子材料汇总:《申报评审表》word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申报汇总表》。申报者电子材料以姓名为文件名。

②申报成果1份(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所在学院、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可用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③纸质材料汇总

③相关证明材料1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

校内评审

1月7日至1月15日

/

/

4

公示/修改申报

1月16日至2月6日

学院政审意见1份

/

5

学校集中填报

2月7日至2月10日

/

/

6

纸质提交

2月16日至2月20日

纸质材料汇总

①各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

②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③相关证明材料,一式7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学校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名额以浙江省教育厅后续下达的通知为准。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评价中心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010-585814115855624658556074(传真)

电子邮箱:pingjzx@126.com

评奖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6096274

电子邮箱:ghc@moe.edu.cn



校社科院联系人:项小雨

联系电话:85290513,88320422

邮箱:skc2@zjut.edu.cn

地址:健行楼B座413室,东科教楼南109室



科研部联系人:曾秀娟

联系电话:0575-81112536

邮箱:keyanbu@zzjc.edu.cn

地址:行健楼314室




附件:

1.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3.申报情况汇总表(申报摸底)

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5.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6.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汇总表

7.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社会科学研究院

之江学院科研部

2022年12月9日

  • 附件【附件1-7.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的通知—截止1月14日
下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的通知-截止2023年6月2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