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现开始对我单位拟申报的省科学技术奖励成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即自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年 6月 22 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或来信方式反映。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樊炯
联系方式: 0575-81113166 行健楼314办公室
附件:《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