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位老师:
        为提升学校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能力,提升优秀青年教师和团队科研业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学校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引导科研发展方向,强化交叉协同,促进科教融合,提升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检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工作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项目资助起两年内,进行中检,中检内容为按照《申报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项目负责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填写《校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期检查表》上报二级学院,科研部集中报送至社科院审核。
 中检项目范围:2023年和2024年立项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请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于4月2日16点前递交以下材料:1.纸质版材料《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检汇总表》一式2份,《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2.电子版材料《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检汇总表》、《中期检查表》、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请将电子材料以“XX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检材料”命名一并发送至keyanbu@zzj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验收工作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验收按照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结论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3种。
 验收项目范围:2021年和2022年立项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请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于4月2日16点前递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结题汇总表》一式2份,《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结题报告》一式2份。
 2.电子版材料《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结题汇总表》、《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结题报告》、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请将电子材料以“XX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验收材料”命名一并发送至keyanbu@zzj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樊炯;  联系电话:0575-81112536;联系地址:行健楼314室
         联系人:项小雨;联系电话:0571-85290513 ;联系地址:屏峰校区健行楼B座413室。
  
 附件1:校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检汇总表
 附件2:校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结题汇总表
 附件4: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结题报告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社会科学研究院
 之江学院科研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