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协助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结果公示的函》,现按教育部科技司要求对我单位参与的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信息再次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10日,从2020年9月21日起至9月30日止。公示期间,任何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报送。
按照教育部科技司要求:1、本次公示仅在学校内网(确保外部无法访问)公示的方式进行,不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方式传播;2、其他合作单位在其单位内部同期公示。
联系人:王灵恒,电话:0575-81112536
教育部科技司监督联系人:赵欣,010-66096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