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公告-截止11月9日

  • 发布时间: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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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文旅部科教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2.选题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推荐方式。选题施行网上征集,由学校统一报送。选题推荐人填写《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推荐表》,由所在学院审核报送科研部。各推荐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选题采用。文旅部科教司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选题进行论证,拟定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注意事项。各单位将征集选题汇总审核后,于2022年11月9日前报送科研部,逾期不再受理。由于选题限额报送,请各单位排序(体现在推荐表中),并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主题标注“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征集-XX学院”字样,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交科研部。



科研部联系人:曾秀娟 邮箱:keyanbu@zzjc.edu.cn 地址:行健楼314室

社科院联系人:贾老师 邮箱:skc3@zjut.edu.cn 地址:屏峰校区健行楼B413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推荐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之江学院科研部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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