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位教师:
为深做深做实学院“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建设一流的区域性应用型大学,提高学院科研能力与科研水平,着力于提升我院科研核心竞争力。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成果培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成果培育办法)规定,2022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以下简称科研攀高)申请的受理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目的
“科研攀高”培育课题,重点支持我院在科研领域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通过邀请知名专家担任导师,实行一对一指导等形式,开展课题研究、研讨交流,提升学术研究水平,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2.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之江学院全职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承诺在培育期间不调离之江学院;
(3)已邀请好本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导师。导师应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人才称号或人才荣誉,或主持过至少2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
(4)导师就课题出具肯定性评价,并同意在项目研究期间担任申报人的导师。
3.申报类别及资助经费
(1)本次申报分为人文社科、自然理工两类。人文社科类资助金额为10万元/项,自然理工类资料金额为15万元/项。
(2)项目研究经费按照《成果培育办法》规定执行。
4.项目研究周期
一般为3年,起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29日。
5.申报办法及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纸质一式一份。
(2)各学院(部)负责汇总、审核本单位申报项目,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确认无误后《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提交纸质一式一份。
(3)各学院(部)将本单位的《申请书》与《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至keyanbu@zzjc.edu.cn。
(4)申报单位要对申报者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6.立项管理
课题一经立项,课题《申报表》即成为科研部与各课题负责人(含导师、课题负责人)、承担单位有约束力的协议。要求承担单位与课题负责人、导师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加强指导、服务和管理。
7.结题标准及导师激励:
课题研究期间,在导师的实质性指导下,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
序号 |
结题条件 |
1 |
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或主持获得厅局级科研成果奖1项。 |
2 |
主持新上IV类及以上项目1项。 |
3 |
(1)主持新上V类项目1项; (2)高水平论文、著作、文艺类(评奖、美展和创作)、领导同志批示、授权发明专利、标准2篇(项、件); (3)上述单项成果的业绩点均须不小于8。 |
4 |
(1)主持新上VI类项目1项; (2)发表ESI热点/高被引论文1篇,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或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或ZJUT-TOP100理工类学术期刊、SSCI、A&HCI发表论文1篇,或业绩点不小于12领导同志批示、授权发明专利和标准2篇(项、件),或业绩点不小于8高水平论文、著作、文艺类(评奖、美展和创作)3篇(部)。 |
(注:上述条件均须符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八轮改革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要求,表中所列项目不包含横向项目)
结题标准导师激励奖励:
(1)达到以上条件中的2项的,经审核后直接认定为结题,给予导师2万元的奖励。
(2)达到以上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的,或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主持Ⅱ类项目及以上的,经审核后直接认定为结题,并给予导师5万元的奖励。
8.申请截止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30日。请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填报《申报表》和《汇总表》。将电子和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学院(部),各单位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至科研部。
(2)电子版材料: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佐证材料、汇总表,打包发至邮箱keyanbu@zzjc.edu.cn,主题命名:“科研攀高”+二级学院。
(3)纸质版材料:申报表、佐证材料一式三份(A3中缝双面打印)),申报汇总表1份
科研部联系人:曾秀娟
联系电话:81112536
联系地址:行健楼314室
电子邮箱:keyanbu@zzjc.edu.cn
附件:
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申报表
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申报汇总表
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成果培育实施办法(试行)
之江学院科研部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