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1年度智库类项目项目认定与配套经费的通知—截止7月15日

  • 发布时间:2022-07-08 
  • 浏览次数: 
  • 文章来源:

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根据浙工大发〔2015〕32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见附件1),对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智库类项目进行项目认定并按照相应比例给予专项经费配套。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有经费到款的智库类课题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智库类项目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及《浙江工业大学智库类项目认定申请汇总表》集中报送科研部(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科研部邮箱),经审核认定为相应等级的课题将给予相应专项经费配套。为有效鼓励教师承接大项目、高层次智库项目,本次项目认定与配套每位教师限报1项。


科研部联系人:曾秀娟

联系电话:0575-81112536

e-mail:keyanbu@zzjc.edu.cn

联系地址:行健楼314室


联系人:贾舒亦

E-mail:skc3@zjut.edu.cn

联系地址:浙工大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109


社会科学研究院

之江学院科研部

2022年7月8日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工大发〔2015〕32号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智库类项目认定申请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智库类项目认定申请汇总表》

  •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截止9月9日
下一条: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截止8月2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