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评估与认定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21]5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所申请、科研部审核、学术委员会表决,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科研部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08日—12月12日
联系人:王灵恒
联系电话:81112536
研究所评估结果
序号 |
研究所 |
负责人 |
一级学科 |
级别 |
1 |
智能装备研究所 |
蒋兰芳 |
机械工程 |
A级 |
2 |
先进制造研究所 |
钱少明 |
机械工程 |
A级 |
3 |
城乡人居空间环境研究所 |
孟海宁 |
建筑学 |
A级 |
4 |
战略管理研究所 |
卜庆军 |
工商管理 |
B级 |
5 |
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研究所 |
范兴刚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B级 |
6 |
旅游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
宋国琴 |
工商管理 |
B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