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三轮研究所评估结果公示

  • 发布时间: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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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评估与认定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21]5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所申请、科研部审核、学术委员会表决,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科研部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08日—12月12日 

联系人:王灵恒    

联系电话:81112536

研究所评估结果

序号

研究所

负责人

一级学科

级别

1

智能装备研究所

蒋兰芳

机械工程

A级

2

先进制造研究所

钱少明

机械工程

A级

3

城乡人居空间环境研究所

孟海宁

建筑学

A级

4

战略管理研究所

卜庆军

工商管理

B级

5

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研究所

范兴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B级

6

旅游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宋国琴

工商管理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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