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科研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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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疫情防控形势下科研成果统计与科研考核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科研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与报送方式

1.2021年度各类科研成果的统计截止时间至12月22日,如有12月23日—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成果,另行补报。

2.报送方式为excel手工统计与科研管理系统报送相结合。

二、B类科研业绩点统计

1.请按11月预报送时的有关要求,将补报业绩点的材料于12月22日前通过钉钉报送至邵华浩老师。由于后续的标志性指标审核须以B类业绩点作为基础,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按时提交。

2.系统填报。2021年度各类科研成果请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填报。前期科研部已根据11月预报B类业绩点的审核结果统一录入部分数据,请各位老师登录确认;同时,将未上报的成果及时新增,并于12月22日前提交。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部相应老师联系。

三、各二级学院科研考核

1.标志性指标:填写《科研标志性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1)

2.过程性工作情况:填写《科研过程性工作统计表》(附件2),其中举办学术会议、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政产学研合作签约须填写明细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请在科研管理系统的“学术活动”与“校企合作”板块提交。

3.请于12月22日前将电子稿通过钉钉报送至王灵恒老师。

四、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管理系统填报

具体安排视学院通知而定,各二级学院请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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