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截止3月18日

  • 发布时间: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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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完成时限

 () 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 今年新增港澳教育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课题港澳教育研究专项教育部青年课题,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课题要求相同,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特别提醒经费预算部分:间接经费=资助总额×30%,直接经费=资助总额-间接经费,年度经费预算是指直接经费的年度预算。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二、申报限额说明

由于全规课题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学院(部)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项目主题和级别上的差异申报,同时结合课题申报质量按照类别进行排序(体现在汇总表中)。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只接受高校和地市规划办的统一申报,不接受其他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独立申报。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一)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初审工作。请申请人和各学院(部)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见附件1)。(二)报送材料要求

1. 因省内评审需要,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工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申请书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文件袋内材料包括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2份,复印件5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2份,复印件1份),活页6

专项课题使用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表填写即可。

2. 各学院(部)需上报含排序的好汇总表(附件7)并加盖公章。

3. 有申报重点重大课题的还需填写附件4

4.以上材料的电子稿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部邮箱keyanbu@zzjc.edu.cn活页或者申请书电子稿的文件名均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课题级别字母(活页/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命名,例如浙工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工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请各学院(部)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再将同一单位的课题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XX单位2021全规申报材料

(三)截止时间

所有课题申报材料务必于2021318日前统一送达科研部,逾期不进入省评即失去送审资格。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3. 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1

四、课题申请的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49日之前的,或在49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证明)。(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3)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5)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9)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学校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社科院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85290513

电子邮箱:skc3@zjut.edu.cn 联系地址:屏峰校区健行楼B413


科研部联系人:曾秀娟 联系电话:0575-81112536

电子邮箱:keyanbu@zzjc.edu.cn 联系地址:行健楼314



附件:

1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3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4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5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

6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

7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之江学院科研部

                    202134


  • 附件【附件1-7.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度杭州市社科规划 “人民政协理论”专项课题的通知-截止3月25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通知-截止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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