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位教师:
为支持人文社科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推动学校人文社科研究的持续发展和繁荣,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以下简称校基金)申请的受理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基金主要面向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教科学院、人文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政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军部、之江学院(人文社科类)、中小企业研究院、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越南研究中心、全球智库研究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工学院(建筑与规划类)等学院及校有关部门从事人文社科研究的教职工申报。
二.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00—10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3000元/项。
三.申报资格及验收标准
1. 重点项目申请者须为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在编教师,项目最终以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公开发表的论文等研究成果准予结题。
2. 一般项目申请者须为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中青年在编教师,项目最终以公开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准予结题。申请人已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包括)科研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3. 历年已经获得校基金(一般项目)资助的,不允许再次申报。
四.项目研究周期
一般为两年,起止日期:2019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1日。
五.各学院和直属研究院可按照类别推荐多个项目,由社科院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资助。请各单位按照申报类别汇总、排序,由社科院择优资助。
六.从2010年起,校基金项目只在结题后,才能作为职称晋升的成果证明。
七.学生工作专项课题由学工部组织推荐,由学工部另行通知,推荐进入一般项目评选。
八.之江学院(人文社科类)项目的推荐评选与课题管理由之江学院独立组织、负责。
九.申请截止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本年度校基金申报截止2019年9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校级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A4单面打印一式一份报各学院(部),各学院(部)和直属研究院审核盖章后与推荐排序的汇总表一并报科研部。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稿打包发到keyanbu@zzjc.edu.cn。其他部门教师申请书一式一份直接交科研部。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575-81112536
地址:行健楼314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校级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
附件2:申报汇总表
校基金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