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所(智库)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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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组建办法(修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评估与认定办法(修订)》,现开展2021年度研究所(智库)申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符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组建办法(修订)》(附件1)的条件要求;且达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评估与认定办法(修订)》(附件2)中研究所评估的4项及以上评估标准。

二、申请认定材料

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申报表》或《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智库申报表》(附件1附表)、以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智库)认定评估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二级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汇总提交至科研部。

三、注意事项

1)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组成人员不可与现有研究所的成员重复。

3)新申请认定成立的研究所至少2年以上才能申请定级。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21年11月10日(周三)16: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科研部办公室(行健楼314),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科研部邮箱:keyanbu@zzjc.edu.cn。

联系人:王灵恒,联系电话:8111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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