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实际,为确保学科建设顺利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科建设负责人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学院各级重点学科负责人。
二、工作程序
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变更负责人,并提交《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各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变更审批表》(见附件),经所在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学院将变更后的学科负责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调整。
三、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在10月30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各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交科研部(行健楼31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eyanbu@zzjc.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灵恒 8111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