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所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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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学院研究所评估工作现正式启动,研究所的评估结果和建设成果将作为学院建设重点学科的重要基础,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评估办法》(附件1)对所拥有的研究所进行评估并填写《研究所评估表》(附件2),评估内容的时间结点为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组建办法(试行)》(附件3),如有研究所新建、合并重组等情况,请同时上交《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申报表》(附件3)。对于合并重组的研究所,须附文说明,科研部将按说明撤消相关研究所。

      三、请于10月31日(周二)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稿盖章交至科研部办公室(行健楼315),同时发送电子稿至科研部邮箱:keyanban@zjc.zjut.edu.cn。联系人:王灵恒,联系电话:81112760。


      附件:

      1.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评估办法

      2. 研究所评估表

      3.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组建办法(试行)

      

      附件下载:附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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